本公司经2023年5月4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委任曾尤玲协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曾尤玲协理已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从事财务、股务等管理工作经验达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2.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3. 协助董事、监察人就任及持续进修。
  4. 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之数据。
  5. 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
  6. 向董事会报告其就独立董事于提名、选任时及任职期间内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令规章之检视结果。
  7. 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8.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业务执行重点如下

  • 召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并提供开会数据予各董事。
  • 负责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后当日发布重大决议之重大讯息公告。
  • 股东会召开。
  • 不定期提供董事相关进修信息,提醒依「上巿上柜公司董事、监察人进修推行要点」规范之规定时数进修并完成相关申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