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组织

本公司稽核室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稽核室配置稽核主管及专任稽核人员,稽核主管除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业务外,并列席董事会报告。另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独立董事报告。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一名稽核主管及一名专任的内部稽核人员。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应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

内部稽核运作

  • 稽核工作主要系依据董事会通过之年度稽核计划执行,并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上述内部稽核作业完成后,编制稽核报告呈董事长核阅。
  • 执行内部稽核作业时,若发现可能的内控缺失或异常事项,即由稽核人员协调各单位研拟改善办法,并定期跟催改善情形。
  • 稽核报告及缺失改善情形除定期呈董事长及各审计委员核阅外,并另于董事会中报告。
  • 稽核室每年督促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自行检查作业,并复核自行评估报告,以建立公司自我监督机制。
  • 稽核室依各单位内部控制自行评估作业之执行结果,并同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提供予董事会及总经理做为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